4.2 连接材料


4.2.1 高强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手工焊接用焊条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热强钢焊条》GB/T5118的规定,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钢材力学性能相适应;
    2 自动焊或半自动焊用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熔化焊用钢丝》GB/T14957、《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、低合金钢焊丝》GB/T8110及《热强钢药芯焊丝》GB/T17493的规定;
    3 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埋弧焊用热强钢实心焊丝、药芯焊丝和焊丝-焊剂组合分类要求》GB/T12470的规定。
4.2.2 高强钢结构用紧固件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宜采用钢结构用大六角高强度螺栓或扭剪型高强度螺栓。
    2 钢结构用大六角高强度螺栓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》GB/T1228、《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》GB/T1229、《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》GB/T1230、《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、大六角螺母、垫圈技术条件》GB/T1231的规定。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》GB/T3632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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